堅持政府主導發展。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,按照“覆蓋城鄉、輻射全市”的布點要求,敲實政府合同制消防員,鄉鎮政府和超高層建筑綜合性商務樓、地鐵維修基地及換乘站、特大型公眾聚集場所類商市場專(兼)職消防隊,消防協管員和消防志愿者隊伍等發展目標和推進措施。其中,市政府一次性落實2300名合同制消防員編制額度,有效充實一線警力,緩解部分郊縣中隊“有站無兵”矛盾。各區(縣)政府依托城社區、村(居)委會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,持續發展專(兼)職、志愿消防隊和消防協管員隊伍。普陀、長寧、閔行等區因地制宜,劃撥專款,按標組建街道、鄉鎮消防協警隊伍,積極適應社區事務改革和綜合治理需要。
聚焦薄弱環節布控。以鄉鎮、農村和偏遠社區等公安消防力量相對薄弱區域和重點單位、人員密集場所等火險等級較高單位為重點,發展壯大多種形式消防隊伍,目前建設總數已達1910個。其中,參照《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》和《鄉鎮消防隊標準》,在全市34個重點鄉鎮、119個重點企業單位分別組建政府、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,在1097個村(居)委建立消防工作站,在118個高層、地下、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組建志愿消防隊,在303個軌道交通站點成立志愿消防隊,在239家三星級以上飯店組建志愿消防隊,并繼續推動在全市1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、3萬平方米以上公眾聚集場所、三級甲等醫院組建志愿消防隊,全面提升火災快速預警和初期處置水平。
嚴格規范標準施建。市消防總隊聯合行業主管部門,先后制定完善各類專職、志愿消防隊建設標準8個,逐條明確人員編制落實、業務學習訓練、消防器材配備、執勤場所設置、實化運作機制、考核驗收標準等方面要求。其中,政府消防專職隊、企業專職消防隊全部按標準配備執勤車輛器材,聘用專職消防員,實行24小時駐勤。村(居)委消防工作站、人員密集場所專職、志愿消防隊,全部落實專門執勤室,配備必要的滅火和個人防護器材,實行24小時輪班。目前,全市多種形式消防隊(站)共配備各類執勤消防車283輛,器材15萬余件(套),培訓專(兼) 職、志愿消防員3萬余人,80%以上隊(站)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。
提升崗位業務能力。堅持抓力量建設與抓能力建設并重的方針,建立與公安消防部隊同部署、同實施、同檢查、同考核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業務練兵機制,每年對全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開展4次綜合考評督導,組織2次崗位練兵比武。屬地公安消防部門每月開展一次業務培訓,每季度開展一次戰備抽查和聯合演練,每半年組織一次系統考評。各支力量每月落實不少于8個小時的全員學習訓練時間,有效提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滅火救援戰斗力。2013年以來,全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共參與滅火救援行動7000余次,出動人員7.2萬人次,搶救遇險被困群眾160余人,凸顯了救急、救早、救小的實戰功效。
推動待遇保障升級。2013年,上海市頒布實施《合同制消防員經費保障標準》,首次以地方標準形式規范合同制消防員經費的保障原則、內容、標準和落實措施,為全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擴大保障范圍。保障項目涵蓋工資薪金、社會保險、福利經費、伙食被裝補助以及體檢、培訓、補貼、意外傷害保險等其他支出,有效解決合同制消防員后顧之憂。提高保障標準。明確“分級管理、全額保障”原則,嚴格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,將合同制消防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部門預算予以全額保障。其中,人均保障標準自2005年首次確立的4.1萬/年起,經2006、2009年兩次提升后,又一次實現跨越式增長,達到人均9.127萬元/年,增幅高達123%。預埋增長空間。明確“適時調整、合理增長”原則,根據地方財力增長以及消防工作任務變化,同步調整保障標準,確保合同制消防員經費增長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同步、相適應。
